




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2016年竣工验收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
索引号: | ZDDBG220779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16〕469号 |
发布机构: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2016年竣工验收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6-09-06 |
榆林市交通运输局,省高速集团、省交通集团,厅质监站:
按照《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<厅直单位、厅机关处室2016年度目标任务>的通知》(陕交函〔2016〕318号)安排,今年要完成神木至府谷、安康至汉中、安康至毛坝、毛坝至陕川界、榆林至佳县、三星电子快速干道等6个项目的竣工验收。截止目前,仅神木至府谷项目完成了竣工验收,其余5个项目验收准备工作较年初计划滞后较多。现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并就后续工作要求如下:
一、计划竣工验收项目工作进展
榆林至佳县项目仅完成水保和隧道消防单项验收,环保、档案、房建、机电、绿化单(专)项验收及审计、质量鉴定、设计核查均未完成。
安康至汉中项目除环保验收未完成外,其他单(专)项验收及审计已完成;质量鉴定未完成;设计核查正在进行。
三星快速干道项目除档案验收未完成外,其他单(专)项验收及审计已完成;质量鉴定未完成;设计核查正在进行。
安康至毛坝、毛坝至陕川界项目除质量鉴定未完成外,各单(专)项验收、审计及设计核查均已完成。
从总体情况看,各项目验收准备工作推进力度不足,进展缓慢。大部分项目总体协调不够,无专人负责跟进,工作缺乏连贯性,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均滞后。
二、有关要求
1.各项目法人要高度重视竣工验收工作,建立竣工验收责任制度,落实工作责任,明确办理责任人和办理时限。对需要协调的事项,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要积极出面协调解决,确保竣工验收按计划完成。
2.榆林市交通运输局要切实采取措施,督促榆林至佳县项目尽快完成房建、机电、绿化专项验收;积极与相关单位及部门联系,尽快完成环保、档案单项验收;加快审计工作力度,尽快完成竣工审计。
3.厅质监站要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质量检测鉴定工作;要牵头做好设计核查工作,确保设计内容全部建设完成。各项目法人单位应积极配合厅质监站工作。
4.环保验收存在问题的项目,法人单位领导要积极与省环保厅及地方政府协调,尽快就有关问题达成一致,及时完成环保单项验收。
5.对交工验收提出的和运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等问题,各项目法人单位要及时处治,确保运营安全。
6.各项目要倒排工作进度,最迟要在以下时间达到竣工验收条件:榆林至佳县项目11月初;安康至汉中、安康至毛坝和毛坝至陕川界项目8月初;三星快速干道项目7月份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16年5月25日